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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10月8日訊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,在臺灣殺人真的免判死嗎?繼臺南游藝場男童割喉案主嫌遭判免死後,日前同樣震驚全台的輔大女學生白骨案,臺中地院一審將黃姓徵信社老闆判處無期徒刑、友人施姓男子判刑10個月;臺中地院雖痛斥黃男惡行,卻又在判決指出黃男用瓦斯噴進女大生口鼻的犯案手法為“非屬最嚴重犯罪”,不少網友痛批“果然在臺灣殺人是一項滿輕的罪!”
  檢警調查發現,黃男不但已婚甚至還與女友三人同居享齊人之福,但卻貪圖陳女美色,不僅下藥迷昏陳女,乘機性侵拍裸照、誘騙陳女交往,還慫恿陳女變賣名下房子,在榨光陳女錢財後,黃男竟說要回歸家庭,要求分手。
  去年4月底,陳女未到校上課,又被家人通報為失蹤人口。警方表示,開徵信社、至少犯下3起迷姦婦女案件的黃男涉嫌重大,調查後發現,他因想擴大徵信社規模,便設計單純的陳女與他交往後,再誘騙對方將房子變賣。警方在今年2月將黃男及協助迷昏陳女的施男逮捕,施男向警方供稱,他將陳女載往黃男住處,黃男便以瓦斯瓶加裝噴嘴朝陳女口鼻連噴10分鐘,導致她缺氧窒息而死。
  檢方因此認定黃男是預謀殺人,且利用陳女社會經驗不足,對她騙財、騙色、騙感情,之後還設局殺害,且犯後供詞反覆,以殺人罪將他起訴;至於施男則是被起訴妨害自由。
  臺中地院一審7日判決,3名女法官痛斥“私生活混亂,騙財騙色,為踢開陳女不惜痛下殺手,實應處以嚴厲之刑。”卻又稱說他以瓦斯瓶灌入陳女口鼻致死的手法屬“輕手法的加害方式”,非屬嚴重犯罪,因此沒判死刑。
  責任編輯:劉強  (原標題:臺中男灌瓦斯奪女大學生命竟免死 法官:不算凶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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